关于拟支持组建首批11家四川省中试研发平台的公示
根据《四川省中试研发平台建设实施方案》(川科区〔2021〕9号)、《四川省中试研发平台建设运行管理办法》(川科政〔2023〕6号)有关规定和程序,科技厅会同财政厅启动了省级中试研发平台的建设工作。现将拟支持组建的首批11家四川省中试研发平台(名单详见附件)进行公示。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,自2024年6月3日至2024年6月7日。
公示期间,若对公示内容有异议,请以实名向四川省科学技术厅书面提出,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,逾期和匿名异议不予受理。
联系方式:成果转化处(科技金融处):028-86723913
科研诚信与科普处:028-8672890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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